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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网友约我见面,被他给睡了怎么办

编辑:实习小编来源:网友投稿更新时间: 18-04-11 08:08:51

陌生网友约我见面,被他给睡了怎么办。

报警!报警!报警!不要洗澡,直接去报警!

问题描述:

我在网上聊了一个男的,人挺好的,还陪我逛街、给我买了好多吃的,还有衣服,还请我吃饭,后来说是累了,把我约到宾馆,骗我说是上去休息一会儿、看会儿电视,门被他反锁,强制亲我,脱我衣服,还睡了我。第二天还把我送回了学校。你们说我应该报警告他强奸吗?那人其实还挺好的。

律师回复1: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与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女方自愿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违背其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

律师回复2

【法律意见】
对14岁以上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和妇女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如果是其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不算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律师回复3:女方自愿的不是犯罪,就怕女方诉说她是不自愿的。

律师回复4:《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即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

超过14岁,自愿,不涉及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小编认为: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男生的姓名、家庭住址、所在单位、学校、身份证号码、驾驶证件、行驶证、车牌号、电话录音、微信号码、QQ号码、电话聊天记录等等一切能够追踪到男方信息的内容。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候可以报警,让警察叔叔出面为你们处理。

以下是网友关于"陌生网友约我见面,被他给睡了怎么办。被陌生网友给睡了怎么办?"的相关回复,可供参考。

  1. 网友回复:报警吧。太可怕了。不要和陌生的不喜欢的男生单独外出,不要随意和网友见面。别贪图人家的小便宜。喜欢的东西自己赚钱去买,想吃什么自己去吃。做一个独立自主的女强人、女汉子。不要依靠男人。
  2. 网友回复:同时你也睡了他啊!性是第一步,爱是第二步,没感觉就回到第一步!有了就进入第三步婚嫁!不存在谁伤害了谁!主要是心理问题!
  3. 网友回复:见面怕给睡,不见面老是钓着ta又怕真爱逃走。做个女孩儿真不容易!以后约会的时候可千万要注意自身安全。我认为女孩如果初次和男生约会,可以带上闺蜜一起去,一起多约会几次,慢慢熟悉了以后才可以单独和男孩子约会。适当拒绝男孩子的不当邀请,比如让你逃课、让你旷工之类,比较危险的事情,如果这个男孩子因此不高兴、对你发脾气,说明这个男孩子比较自私、以自我为中心,在感情当中可能不会为了你考虑太多。如果对男孩还不放心,可以尽量选择只在公开场合约会,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彻底熟悉了以后可以适当放开些。比如陪他一起去自驾游。
  4. 网友回复:小姑娘,注意安全呀。这年头啥人都有,万一染病了不好。被男朋友以及其他的亲戚朋友知道了也不好。
  5. 网友回复:看你自己了。如果不喜欢这个男的,建议做好避孕措施。如果喜欢这个男孩子的话,可以继续和男方保持沟通。如果男方仅仅是因为想睡你和你在一起、没打算和你继续相处、成为男女朋友、结婚的话。那么建议做好避孕措施。以后不要再联系这个男孩了。断了吧。
  6. 网友回复:赶快去买避孕药吧,各大药店都有售,如果不好意思,可以让闺蜜或者好朋友帮忙去买。
  7. 网友回复:好危险!不怕染上脏病吗。佩服。
  8. 网友回复:睡,也可以说是骗、诱骗、拐骗、诈骗。主要看你是否喜欢对方。女孩子在外真的要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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